雷山县鸡鸠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公告

来源: 雷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11-04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黔水管〔2014〕45号)要求,雷山县组织开展了鸡鸠水库的管理与保护范围线的划定工作,经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划定成果满足标准要求,现予以公告。

附件:雷山县鸡鸠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表.pdf

雷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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